01 恩典是不是

  1. 以当得的给人?
  2. 在人当得的以外补人的不及?
  3. 因人不当得就不赐给?
  4. 因人不当得就少赐给?
  5. 使受恩者成为负债者?
  6. 直接宽恕罪人的罪?
  7. 直接宽恕信徒的罪?

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8),那么,

  1. 神是不是要人作好才能得救?
  2. 神是不是要人作他所能作的,然后使他得救?
  3. 神能不能因人不好就不救他?
  4. 神能不能因这人不如那人就不救这人?
  5. 报恩这句话是不是对的?
  6. 神可不可以因怜悯一个罪人,便白白的赦免他?
  7. 神可不可以因爱一个信徒,便白白的赦免他?

我们人有一个顶大的缺欠,就是以我们人的心来测度神的心。我们人的心,是一个律法的心,不是一个恩典的心;我们总以为神的心也像我们人的心一样,就把神的心误会了。

〖 我们必须清楚,什么叫作恩典: 〗

(一)

恩典不是以当得的给人。罗马书四章四节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倒过来说,凡不该得的而得了,就是恩典。如果是该得的,就根本把恩典的意义取消了。恩典之所以为恩典,就是没有功绩的成份在内。以弗所书二章八节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因为不配得救而得救了,所以是恩典。罗马书三章二十四节说:「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称义。」「白白」是什么意思呢?「白白」在原文与约翰福音十五章二十五节主说「他们无故的恨我」的「无故」是同一个字。神的恩典叫人白白称义,就是说,神叫人无缘无故的得称义。「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三22),「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罗十一32),神是把人摆在一个同等的地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为(作好)得救,个个人必须靠恩才能得救。如果你问保罗是怎样得救的,他必定说,靠神的恩典。你去问所有的圣徒是怎样得救的,他们都必定回答说,是靠神的恩典得救的。恩典,就是神无缘无故的救人。

(二)

恩典不是在人当得的之外补人的不及。以弗所书二章九节说:「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这不是说人得救后不要有好行为,这乃是说人得救不是靠着行为。人若靠着行为得救,人就要有所夸口了。人的得救若有三成是靠着行为,人就有三成的夸口,神就失去了三成的荣耀;人的得救若有一成是靠着行为,人就有一成的夸口,神就失去了一成的荣耀。神不能与人分享祂的荣耀。神恨恶人自夸,神的目的是要祂自己得着荣耀。所以,神的恩典并不是在人当得的之外补人的不及。

恩典既不是给人以其所配得的,恩典也不是给人过于其所配得的。恩典既不是公平的酬劳,恩典也不是格外的酬劳。该不该与配不配的问题,是绝对不能与恩典并立的。人若要接受恩典,就配不配的问题完全不能存在。所以,更配与少配,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在得救的事上,人不能用自己任何一点的行为来获得神的恩典。

许多人想,我去尽力的作好,尽力的守律法,此外作不到的,就靠神的恩典。这就是说,几成靠行为,几成靠恩典。从前有一个人说:「我们必须守十条诫,否则不能得救。」有人问他说:「你犯过诫命没有?」他说:「犯过的。」那人问:「那你犯了怎么办呢?」他说:「作不好的,就靠神的恩典。」这一种的想法就是不明白恩典。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那个少年人问主耶稣:「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主说:「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他都遵守了。但是,当主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时,他就作不来了。一个人如果要靠行律法得救,就当作到一个「尽」的地步。不但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爱神,并且要尽到把家里所有的都拿出来,不能缺少一件。如果要靠神的恩典,就得全靠。并不是人作一半,神作一半。神的恩典不是为着补充人的不能。是神的恩典,就是神的恩典;是人的行为,就是人的行为。不是有的靠自己作,有的靠神。

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主耶稣已经死了。神是把罪人摆在一个同等的地位,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神把「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三6),就把罪的问题解决了,一劳永逸的解决了。所以人在神面前不能靠自己的功绩。不然,就是推翻主的工作,就是说主白死了。

(三)

恩典不是因人不当得就不赐给(这是与本题第一点差不多,不过这里是说反面)。反而是因人不当得才有恩典。乃是当人知道自己的无依无靠,没有办法的时候,他才会呼求要得恩典。乃是当神见人无依无靠,没有办法,才要施行恩典。如果人自己有了能力,他就不会想要得恩典,神也就用不着施恩典了。所以「不当得」不只不会拦阻神的赐给恩典,反而是神赐给恩典的条件──唯一的条件。

有一个弟兄说:「恩典乃是无限量的慈,显在无限量的善里。」恩典是什么呢?从上往下流的是恩典。爱是什么呢?平等相待的是爱。尊敬是什么呢?尊敬是对在你以上的人。恩典是从上往下流的。恩典,只有一个方向,往下流。你要得神的恩典,你就必须承认你是一个无依的罪人。作一个无依的罪人,反使你有得着神恩典的资格。

许多人顶不喜欢恩典,就是因为恩典是叫人顶谦卑的一个道理。恩典要你承认你是一个顶不好的人。没有一只倒摆的茶杯是能盛水的,没有一个骄傲的人是肯接受救恩的。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是无用的,才能接受神的恩典。

(四)

恩典不是因人不当得就少赐给(这是与本题第二点相对的)。神并非忽略了人的罪的问题。神是顶严格的、顶清楚的、也是顶彻底的对付人的罪的问题。祂藉着祂的儿子已经顶完全的对付了这个问题。这样,人还有什么配与不配、多配与少配的问题呢?神的恩典不问人的「不配」。在神面前人都是一样的,人都能够得神的恩典。

神既不因人的不配而不施恩,反而因人的不配而施恩,神就不能在不配的人中又去分别谁是更不配的,谁是比较配的,而叫比较配的多得些恩典,叫更不配的少得些恩典。

神不能因为人罪大就少施恩,因为人罪小就多施恩。恩典本来就不是神用来修补罪人的破绽的。罪人自己如何,行为有无,功绩大小,是完全放在一边的。

恩典既然是恩典,就与受恩者的情形没有丝毫的关系,不是受恩者有什么原因可使他得恩。恩典既不因人的不配而不赐给,恩典既与受恩者的情形绝对无关,恩典就断不会因人的比较更不配而更少赐给。否则又是以受恩者的情形为条件了。恩典的赐给,不是根据于人自己是如何的,也不是根据于这个人与那个人比较下来是如何的。神的恩典是宽大广博,为着各种各样的罪人的。自以为还可以的人,和人看为罪大恶极的人,是同样的需要神的恩典。

也许有人想,好一点的人就更配一点。但在神看来,却都是一样的。比方:几只碗跌在地上打破了,有的打成两半,有的打成五片,有的打得粉碎。虽然破的情形不一样,但是破总是一样的。你是「好一点」的罪人也好,你是「顶不好」的罪人也好,但你总是个罪人。圣经是说人都是罪人。所以,神叫主耶稣来为罪人死,叫每一个罪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世界上如果只有一个人是需要得救的,神也肯叫祂的儿子来替他死。牧人寻找迷失的羊的比喻,岂不就是撇下九十九只,去寻找那一只么(路十五3-4)?不管你是大罪人或者小罪人,只要你是一只迷失的羊,就需要一位主耶稣来替你死。

(五)

恩典不是使受恩者成为负债者。债的意思,就是有人给你一笔钱,让你目前享用,后来却要如数归还的。工价是凭你的劳绩而给予的。恩典不是凭着人的劳绩而给予的工价,恩典也不是像借债那样暂时借给你而将来要归还的。神凭着恩典救我们,我们的得救就不是神赊给我们的。如果是赊给我们,将来还要我们归还,就不是恩典。恩典并不是说,神看我们目前没有行为上的功绩可以得救,神就先把得救赊给我们,然后我们再用行为上的功绩去保守我们的得救。恩典没有以往的代价,恩典没有目前的代价,恩典也没有将来的代价。如果神目前给了我们什么,而将来又要我们归还,这一个乃是债务,并非恩典。神的恩典乃是白白的赐给一切不配得的人,没有以往和目前的代价,也没有将来的归还。

人有一种不正确的思想:得救是靠恩典,但是,保守这得救,总得靠自己了。这是错误的。圣经从来没有说,神的恩典是叫我们成为负债者。罗马书六章二十三节说:「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永生是什么性质呢?是一个恩赐。「恩赐」也可译作「赠品」、「礼物」、「恩物」。换句话说,恩赐,就是神送的。送的东西,要不要还呢?所以我们必须清楚,恩典不是贷款,当时不必还,多少日子以后也不必还。这并不是说,基督徒不必有好行为,不必忠心的事奉神。一个人得救之后,是该有好行为的,也是该忠心事奉神的。但是,这些的动机,乃是因着主的爱;这些的动力,乃是在乎圣灵。所以,要有好行为,要忠心事奉神,并不是为着得救,也不是为着保守得救。基督徒得救之后的行为,并不是为着偿还神给我们得救的债。神如何因着爱我们而救我们,我们也照样只该因着爱神而事奉神。祂的施行拯救,如何不是为着放债;我们的忠心事奉神,也如何不是为着还债。

许多人不明白神的恩典,以为神的恩典不过是说,在你没有得救之先,你虽然不配,神却肯救你,但是,在你得救之后,你却必须作得好,神才不收回你的得救。这好像用一种分期付款的办法来买货,货可以先交,货款要分期归还,如果到期不能付款,卖主就要将货收回。这种说法明明是歪曲了神的恩典。神在我们得救时给我们的永生,并不是要我们按期付款的。神并不因你得救以后的行为不好,再把永生拿回去。

不只这样,永生既是一个恩赐,也就无还报之可言了。还报这句话是错误的。我们是为着爱来事奉神的。比方:我的父亲送我一件礼物,我说我要还报他,就日积月累的还到够他送我的那个数目。我若这样作,岂不是等于我买了那件礼物么?恩典是永远不需要代价的,不然就不是恩典。

(六)

恩典不是直接宽恕人的罪。这个问题,是许多信徒所误会的,以为神宽恕罪人的罪,是神的宽大而已。没有这件事。神宽恕罪人,并非神姑息、神装聋、神马虎,因为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说过。罗马书五章二十一节说:「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罪是自己作王的,但恩典是藉着义作王,恩典没有自己作王。我们要知道,神不只有恩典,神也有公义,神不只喜悦人得救,神也喜悦用公义保障人的得救。神施恩给我们的意思,并不是神的度量大,马马虎虎赦免了我们的罪,乃是神设法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而叫我们有得救的可能。我们若误会了,以为神的恩典只是神的大量,那就基督的十字架是多余的,是毫无意义的。自然,没有神的爱,就没有基督的十字架。但是,若光有神的爱,而没有神的公义,就也必定没有基督的十字架。神知道我们有罪,神不能忽略这个罪。我们自己又没有办法解决这个罪。神叫祂的儿子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一劳永逸的解决了罪的问题,这一个就是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乃是先解决罪,然后才赦免罪。所以必须主来替死,我们才有得救的可能。

一个罪人所以成为罪人,是因:第一,他的行为是不好的:第二,他的天性是败坏的:第三,神公义律法的判断。神拯救一个罪人,乃是:第一,赦免他行为不好的罪:第二,重生他,给他一个新的生命;第三,称他为义。现在主耶稣已经受了罪的刑罚,已经替我死了,所以神不能不赦免我。有人以为是苦求神到祂回心转意。这是一个错误。我们能得着赦免,乃是因为神已经发怒,将我们的罪归在主耶稣身上了。所以,我们能说,感谢赞美神,主耶稣已经受了审判,公义只要求刑罚一次,不会再刑罚了。

(七)

恩典也不是直接宽恕信徒的罪。这一个原则和上面所说的是一样的。一个基督徒得救以后,偶然为过犯所胜,后来悔改了,并不是苦求神到一个赦免他的地步。不是求神今天作,乃是相信基督已经作了。神必须公义,主耶稣已经死了,神不能不赦免那些已经接受救恩的人。所以基督徒如果不幸犯了罪,就要清楚四点:一、承认自己的罪,就得着赦免(约壹一9)。二、无论什么罪,都有赦免的可能(约壹一7、9)。(注意:「洗净一切的罪」,「洗净一切的不义」,乃是一切。)三、当你尚未认罪时,神已经肯赦免你,因为主耶稣是在神的面前作你的中保(约壹二1-4)。四、神这样赦免、洗净,一方面因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一方面因主耶稣是义者。